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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像赞二百零五首 其四十七 汉宣帝 明 · 孙承恩
中宗强明,励精图治。
布德振威,柔远能迩。
皇灵赫奕,呼韩来庭。
商高宗,汉道复兴。
晋鼓吹曲二十二首 其一 灵之祥(古朱鹭行。古今乐录曰:灵之祥。言宣皇帝之佐魏。犹虞舜之事尧也。既有石瑞之徵。又能用武以诛孟度之逆命也。) 西晋 · 傅玄
《晋书》乐志曰:武帝傅玄制鼓吹曲二十二篇。以代魏曲。
灵之祥,石瑞章。
旌金德,出西方。
天降命,授宣皇
应期运,里经骧。
大舜,佐陶唐。
赞武文,建帝纲
孟氏叛,据南疆。
追有扈,乱五常。
吴寇劲,蜀虏强。
交誓盟,连遐荒。
宣赫怒,奋鹰扬
震乾威,曜电光
陵九天,陷石城。
枭逆命,拯有生。
万国安,四海宁(○《宋书》乐志。《晋书》乐志。《乐府诗集》十九。古乐府二。《诗纪》四十。)
江左宗庙歌十一首 其五 中宗元皇帝 东晋 · 曹毗
四言诗 押翰韵
运屯百六,天罗解贯。
元皇勃兴,网罗江汉
仰齐七政,俯平祸乱。
化若风行,泽犹雨散
沦光更耀(《宋书》、《晋书》作曜。)金辉复焕。
德冠千载,蔚有馀粲(同上)
续咏史诗一百五十首 其三十 渤海龚遂少卿汉宣帝朝为渤海太守单车至府劝民务农使卖剑买牛卖刀买犊风化大行) 明 · 钱子义
七言绝句 押真韵 出处:三华集卷七
卖刀买犊事耕耘,千载遗风俗尚淳。
安得万方贤牧守,尽如龚遂化斯民。
咏史(上) 其四 宣帝 宋末元初 · 陈普
七言绝句 押阳韵
孝宣不召山阳守,痛在糟糠不下堂
家国莫先笞己子,汉人空识抱成王(自注:成王有过,周公伯禽,则其所以辅导成王,与其刑妻教子者。可知霍光拥王之外,一毫无有,而以周公自居,不已过乎。山阳张敞之策虽善,而帝不召,以许后之死故也。)
全韵诗上去入声七十六首 其二十二 汉宣帝乾隆戊戌 清 · 弘历
 押词韵第二部 出处:御制诗四集卷四十九
丙吉哀王孙,狱中谨乳养。
少时游闾里,吏治得失讲(叶)
石立仆柳起,入继惬众仰。
为政诚励精,必罚更信赏。
吏称(去声)民安业,综核勤堪想。
宇内既称治,单于慕稽颡。
屡书凤凰见,或亦邻虚枉。
汉论一 其五 孝宣 南宋 · 陈亮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四○、《陈亮集》卷一七
治新于人主之作意,而其弊也,亦自夫作意者遗之也。
天下之事病于不为,而有为者奚以弊?
盖法之未备,则继之者犹可以有为,法已备,则变穷而无所复入也已。
夫急于效者有术中之隐患,详于禁者有法外之遗奸,求备于民者,民将至于不能自胜也。
古之圣人,其图回治体,非不欲震之而使整齐也,然宁纾徐容与以待其自化,而不敢强其必从。
自当时以观,疑若其政闷然有不快人意者,而古人不以治之不振而改弦易辙,彼诚有见乎此也。
汉至宣帝八叶矣,承武昭之后,欺谩虚伪之弊不少也,帝愤百缺之呈露,思所以振刷而一新之,故作意以有为,而治效立至,不可谓非其整齐之力。
君子徐观其治效之源委,似有可议者,何也?
治之在天下,不可以求备也;
必求备,则有所不可备者捷出而乘其后。
故风林无宁翼,急湍无纵鳞,操权急者无重臣,持法深者无善治。
奸宄之炽,皆由禁网之严;
罅漏之多,亦由夫防闲之密。
故圣人宁受不足之名,而推其有馀以遗后人,不忍尽用其术以求多于天下;
蛰斯民之耳目于标枝野鹿之风,不忍斲其朴以启其鸥鸟不下之机。
礼足以使之逊则已,不过求其尽曲折纤悉之仪;
法足以使之畏则已,不过求其备节目品式之繁。
彼犹安于蒉桴土鼓也,则笙簧管弦之可备而不之用;
彼犹安于上栋下宇也,则山节藻桷之可为而不之示。
古人非恶夫成而固迟之也,而忧其成之速而弊也;
非恶夫备而固缺之也,而虑其备之极而巧也。
至于成周,则适遭其穷,而有不得已焉者。
而或者以为周之文能备古人之所未备,吁,岂周人之福哉,此其后所以为秦也已。
炎汉初兴,犹有古人之遗意,所以创立规模、经画治体者,务在宽厚,斲雕破觚,与斯民盱盱睢睢,而法令礼文之事皆不敢穷其情,惧其有以震之也。
八传而至宣帝,厌薄俗之顽,嫉奸吏之炽,践祚以来,赏之信,罚之必,断断乎不可移,凛凛乎不可犯(下阙)
汉论五 其二 宣帝 南宋 · 陈亮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四二
本始元年五月凤凰集胶东千乘。
人主之所好,不可有所嗜也。
光武嗜于谶,启天下方士诬罔之语,元谭谏其非经,卒以此贬。
炀帝嗜于侈,兴长城靡丽之役,贺若弼谏其非急务,竟以此诛。
夫嗜好之偏一发于心术,而趍和意旨、相弥缝以求幸者有之,至于忠谏正言、不畏罪责者,宁有几人哉!
宣帝酷好祥瑞日,少府宋畴坐议凤凰不下京师而左迁,它日凤凰岁岁下矣。
是以宣帝之世,凤凰五下,改年曰五凤;
神雀数集,改年曰神爵;
甘露频降,改年曰甘露;
黄龙登兴,改年曰黄龙;
醴泉滂流,枯槁荣茂,何其祥瑞之多也。
考之宣帝之时,郡国地震、山崩、水出、星孛、日蚀、宫阙火灾,风雨灾变不一,岂乖和之气迭为消长邪?
及观京兆尹张敞舍鹖雀飞集丞相府黄霸以为神雀,议欲以闻,后知从舍来,乃止。
以鹖雀事观之,则宣帝凤凰神爵黄龙甘露之瑞,可以推矣。
本始二年大司农阳城侯田延年有罪自杀。
先王知朝廷之尊严在乎体貌大臣而厉其节,故其用之也加之以审,而其待之也加之以礼。
是以一代之臣必立一代之勋,由夫上之人以礼维其心,而不以法约其外,用礼愈严而人臣畏法益谨。
传曰「刑不上大夫」,乃先王尊严朝廷之意也。
汉自高祖萧相国廷尉,而大臣与士庶均于讯鞫论报,终汉之君,轻于杀戮大臣,丞相公孙弘后,比坐事死,公孙贺涕泣不受相印,大臣之礼可见矣。
宣帝自诛灭霍光之后,忠臣烈士,至此侧足。
大司农田延年坐增僦直,微事也,而杀之,自是杀京兆尹,杀平通侯,杀平丘侯,杀司隶,杀左冯翊,杀广陵王
宣帝待人臣之术,法胜而礼衰,故上之势孤而下之情隔。
上之势孤,至于久则不尊;
下之情隔,至于久则不通。
势不尊而情不通,遂积为相臣擅命之祸。
为人君者不可不思其终也。
霍光薨,上思报其功德,复使乐平侯山尚书事。
武帝周公之事委之霍光,光之负荷重责亦无愧矣。
惟其身为大将军,女为皇后子羽、兄孙云皆为中郎将,两女婿为东西宫卫尉,昆弟、诸婿、外孙皆奉朝请、为诸曹大夫,亲党布列朝廷,盛满已极,不知引避。
为汉社稷计则善,为霍宗属计则疏矣。
宣帝即位之始,当霍光之尚存,加以裁损,则光之后可全;
于斯时也,傥有怨望,诛而族之,后世无可议者。
孝宣既知光之辅昭、废贺、立之功为不浅矣,且思欲报其功德,奚为乃复封乐平侯山尚书事?
死,子复右将军,兄子秉枢机,昆弟、诸婿据权势,夫人显及诸女皆通籍长信宫,极其爵位,启其骄侈,一旦摧抑之以发其邪谋,竟阖族而受戮,俾忠勋之后血祀以绝,宣帝虽能快一时之忿怒,而后之为忠者亦少惧矣。
大抵人君之报功,不特为已立功者之宠荣,盖将以为未立功者之励劝。
是以先王之报功也,其有大勋劳于天下也,则封之,而世世为之祀;
其有忠正也,则纪其绩于太常,以示不敢忘之意;
盖所以为其子孙计也。
汉世功臣多为子孙患,其亦何利也哉!
东汉光武、我宋艺祖,最得保全功臣之术,专以禄秩赏赐,使之食大邑奉朝请,以厚富其子孙,故其子孙皆克守前烈,而无后患。
后之中兴之君,其可不为功臣善后计哉。
三年诏曰:「有功不赏,有罪不诛,虽唐虞不能以化天下。
胶东相成(云云。),赐爵关内侯」。
综核之名虽不见于唐、虞、成周,而实本于唐、虞、成周。
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又有明试之法,此唐虞综核之意也;
月有要,岁有会,又有三岁大计之法,此周综核之意也。
唐虞归之司空周总之太宰,非人主自为也。
宣帝恐臣下欺己,亲综核名实之权,卒不免为臣下所欺,何也?
一己之聪明有限,有限则易以昏;
众人之聪明无穷,无穷则难以蔽。
胶东相成伪增户口,在朝之人岂无一人言之邪?
秩以二千石,爵以关内侯,赏赉已及矣,后诏丞相御史问郡国上计长史守丞以政令得失,或对言:前胶东相成伪自增加以蒙显赏,是后俗吏多为虚名。
丞相御史不言于未赏之前,而因言于郡国上计之后,宣帝最轻于责大臣者,至是无一语诘之,岂非前日核实之赏,其帝之自为乎!
宣帝亲核名实,而臣下有名无实尤甚,则知综实之政不当人主自私之。
神爵元年秋,赐故大司农朱邑子黄金百斤,以奉祭祀。
朱邑北海太守,以治行第一入为大司农
宣帝以其有功也,以黄金百斤赐其子,以奉祭祀。
又令有司求高祖功臣子孙失侯者,得槐里公乘广汉等百三十六人,皆赐黄金二十斤,复其家,令世世奉祀
霍光安刘氏之业,其功为至大,宣帝忍于残灭其宗,亦酷甚矣。
今乃能思前世功臣之后,与一司农朱邑之子,则知霍光之事,帝之□□亦于斯悔过矣。
鉴古韵语五十九首 其二十九 宣帝 明 · 孙承恩
五言律诗 押词韵第六部
彊察中宗治,王猷顿一新。
励精勤综核,任法御臣民。
明作功虽著,敦弘意颇湮。
轻儒迂德教,千古议纷纭。
按:臣惟宣帝以彊察为治信赏必罚综核名实是以吏称其官民安其业然而杂用刑名不专德教周书所谓明作有功者固得之而敦大成裕之意则泯矣至其非太子以儒生不足任周政不可用则其所见不亦缪乎